如果将品牌比喻为一个人,讨论品牌生而不凡,这意味着我们在讨论一个孩子应该有什么基因,将来他就会成为优秀、甚至伟大的人。这个问题,在人类学上应该还没有明确的答案。
但就像,我们回溯那些优秀的人总会具有一些卓越的品格、能力或生活原则一样,我们无法证明这人是因为这些品格而优秀,但至少可以概率统计,优秀的人往往会有一些成就他优秀的特征。
如果把这个商业世界进行分类,可以简单理解成产品的世界和品牌化产品的世界。
我认为,这两者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是否基于认知去设计。
产品的世界,无关认知,仅仅提供必要的功能价值,稀缺经济时代可以,但在竞争激烈的今天生存空间有限。
品牌化的产品世界,则是基于认知去设计。所谓品牌名称、品牌视觉锤、识别体系、有差异的内容营销……等等,都是围绕认知改变来展开的。
看看那些已经被全球公认的品牌明珠们,用品牌矩阵去观察他们,这些卓越的品牌都已经进入了“品牌天堂”。它们所具有的特征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洞察一些成功品牌的基因。
无论是苹果、星巴克、耐克或哈雷,这些耳熟能详的品牌,我们可以观察到它们有这样一些特征:
它们是所在品类的领导者,主导所在品类发展;
它们在品类中有一个明确的差异化定位,并且成为某个字眼代名词。
它们都有一个独特而可识别的品牌名称;
它们的品牌故事耐人寻味,让人多年来津津乐道;
它们的产品、服务、渠道、价格和它们的定位一脉相承,相互配称。
这些特征传达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可以让我们反向推演——一个初创品牌如果要生而不凡,至少应该遵守哪些原则。
原则一:分化一个新品类,并牢牢占据
如果说生而不凡可以有很多原则的话,我认为这是第一原则。
在苹果iPhone出现之前,诺基亚代表手机。从手机技术发展路径,苹果顺势分化了一个智能手机的新品类出来,并且以平台模式成功颠覆了以往的领导品牌。
星巴克是在“家用咖啡”和“传统咖啡店”饮用场景中,分化出来的“第三居所咖啡”,从而成为很多人工作与家间的缓冲喜好。
品牌战略大师里斯深刻的洞察了“品类”是品牌之源这一规律。并且指出,人类的品牌文明本质上就是一部品类不断分化的历史。
每一次有价值的分化,都创造了造就领导品牌的机会。而事实上,已经成功的领导品牌也确实都是品类分化的高手,并且牢牢地占有着这个分化品类。
原则二:一个好的品牌命名
品牌名称其实是品牌创建最重要的资产,无论如何强调起一个恰当的品牌名称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但商业现实中,这个原则往往对人们忽视。
一些好的品牌名让人朗朗上口。好名字是心智认知的钩子,它牢牢地把你的品牌挂在用户心智认知的品类栅格里,从而让你的品牌认知建立效率提升,进而长线降低成本。
好名字应该与品类关联,暗示产品属性,能与视觉锤呼应,并引发高价值联想。
原则三:一套视觉锤
视觉锤是由里斯父女提出的,意思是强大的品牌往往会有卓越而差别化的主视觉识别图形来辅助。
例如,耐克的钩子,被咬了一口的苹果、星巴克的绿色海妖、肯德基爷爷等等。
一个绝佳的视觉锤是与语言的钩子相互配称的。语言定位本身已具有画面感时,视觉锤会成为自然的呼出。
里斯深刻的揭露了一个规律:语言的钉子影响左脑;视觉的锤子影响右脑。这两者双管齐下,从而影响品牌认知。
请注意,视觉锤可以包含在常说的品牌视觉识别体系中,但一般常见的品牌视觉识别体系中却未必会有视觉锤。
对于初创品牌,找到语言的钩子与视觉的锤子,都是极经济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