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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审计税筹代理_公司注销办理_青岛拜斯特

   日期:2019-05-23     来源:合伙企业审计税筹代理    作者:合伙企业审计税筹代理    
核心提示:“拜斯特”是青岛拜斯特智能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享财税服务品牌,拜斯特专注财税服务领域十余载,累计服务客户千余家,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2017乘互联网+财税东风,拜斯特历经十个月成功转型互联网+财税平台型公司。
4月1日起,取得火车票、飞机票等咋抵扣?

“拜斯特”是青岛拜斯特智能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享财税服务品牌,拜斯特专注财税服务领域十余载,累计服务客户千余家,在业界享有较高知名度。2017乘互联网+财税东风,拜斯特历经十个月成功转型互联网+财税平台型公司。“聚焦小微创业企业刚需—财税代理,整合小微企业级服务市场,虚拟孵化小微创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做服务型政府的好帮手!”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

4月1日起,取得火车票、飞机票等咋抵扣?

权威解答来了!

4月1日起,增值税改革再发力,在将制造业等行业百分之十六增值税税率降至百分之十六、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百分之十增值税税率降至百分之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纳入其中。也就是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火车票、飞机票、汽车票等客票也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了。

那么,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的有哪些?进项税额又如何计算?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近日就相关问题作了解答。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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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百分之九)×百分之九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百分之九)×百分之九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答: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百分之三)×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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